一、领域范围
资产评估硕士培养立足于资产评估行业,专注于资产评估实务,着力于现代资产评估理论,致力于应用型专门人才打造,服务于传统和新兴产业及包括水利、交通、能源等我校优势学科行业在内的宽口径就业领域。资产评估包括传统资产以及水资源、水权、碳排放权、生态系统等资源资产的价值评估,专业方向分为资源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和不动产评估。
二、培养目标
培养品德高尚,掌握资产评估领域扎实理论基础与系统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拥有较强的资产评估职业判断能力与独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复合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掌握资产评估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门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具有对纷繁复杂的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拥有较强的资产评估职业判断能力与独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资产评估硕士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促进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
3.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应用,强调课堂讲授、研讨、案例教学、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聘请实际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重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加强产教融合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采取与政府、企业(群)、产业基地、科研院所等联合培养。
5.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指导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五、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44学分。课程总学分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4学分,学位课程包含公共课程(外语、政治理论,5学分)、基础课程(经济学分析与应用、论文写作指导等,7学分)、专业课程(12学分);非学位课程为10 学分,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及人文素养课程(政治、综合素质课等,6学分)、创新创业与职业素养课程(财务报表分析,经济计量分析等,4学分)。另设实践环节 10 学分。培养方案中每门学位课一般为 2-3 学分,选修课一般为 1-2 学分。政治理论课每学分18学时,其他课程每学分为16学时。
六、实践环节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进入学校认可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参加专业实践,实践时间不少于1学年。
非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研究生应进入各类研究生培养基地完成实践环节,并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实践报告,校内导师依据实践报告与实践所在单位评语评定成绩。取得实践环节的学分后,方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掌握对资产评估领域内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
学位论文应以评估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研究、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研究或调查等。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资产评估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开题报告可在基地公开进行,答辩工作应在学校完成。学位论文由二名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阅,其中 1 名校外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实务部门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