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水-粮食-能源”纽带关系与跨境河流治理的高端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我院报送的《“水-粮食-能源”纽带关系与跨境河流治理的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第一批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派出人员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的《2019年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资助项目通知》,我院2021年第一批选派博士研究生8名,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水中心进行联合培养。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此次选派以“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哥伦比亚大学水中心从事研究)”方式为主,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选派原则、程序及选派领域
1.选派工作需结合《“水-粮食-能源”纽带关系与跨境河流治理》课题研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确定该项目推荐人选,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审核确定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3.选派领域为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对象为我院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的研究方向需在“水-粮食-能源”纽带关系与跨境河流治理相关领域。
6.对未能通过2021年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荐。
7.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要求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8.2021年第一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如因疫情无法按期派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后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五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9.选派范围不包括: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已获得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服务不满两年的人员;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五、资助内容:
本项目外派人员不攻读哥伦比亚大学学位,不产生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以国家留学基金委下达的批件为准。
六、选拔时间安排:
1.校内报名:申请人在2021年2月18日之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端)-培养管理-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附件,并提交导师、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国内导师推荐信、外方邀请函复印件、研修计划、国外导师简历、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导师意见等。申请人在系统填报后,还需在开学返校时将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博学楼主楼309)。
2.学院审核:学院将于2月19日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学院审核意见,并提交至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将于3月1日-5日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于3月10日前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结束后,学校将于3月20日前将候选人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通过学校审核公示的申请人于2021年3月1-10日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5.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学院联系人
yabo888vip网页版登录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邱翀
邮箱:qiuchong@hhu.edu.cn
电话:68514309 地点:博学楼309室
申请咨询QQ群:10853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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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