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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师出国(境)参加国际(地区)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6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外办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为保证我校教师顺利出国(境)参加国际(地区)会议,请去年底申报过2015年出国(境)参加国际(地区)会议计划的教师,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参加的国际(地区)会议必须是教师所属学科或专业领域比较重要的学术会议,不得参加非本学科或专业领域之外的国际学术会议。

 

2.拟参加国际(地区)会议的教师必须向会议提交学术论文,提供大会论文录用通知函和做口头报告/海报展览的材料,并在《我校临时因公出国(境)申请表》中填写论文中英文题目。

 

3.参加同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的团组教师人数不得超过6人,且不能拆团或分批申报,请相关学院协调后统一报至国际合作处。

 

4.因国家政策和省外办有关规定对出国(境)审批手续要求越来越严,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需要更长时间,请有计划参加国际(地区)会议的教师务必提前两个月向国际合作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5.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材料包括:

(1)《我校临时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2)邀请函及翻译件

(3)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

(4)《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5)《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或《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以上材料可由国际合作处中文网站http://gjhzc.hhu.edu.cn/s/48/t/235/p/1/c/3178/list.htm下载。

 

6.请按照各项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力求内容详实完整;

 

联系人:国际合作处吴瑶高晓娟

联系电话:83786341

 

国际合作处

2015年5月5日

关于规范教师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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